車禍煞車痕一問?
前陣子發生了一件車禍事件是如下一位小弟弟從路旁跑出來(用跑滴哦)反應不及擦撞上這位小弟弟撞擊點在車子的右前燈上及引擎蓋其煞車痕為4.1M但煞車痕末端到我車子停的地方好像是9.7M(因已擦撞到這位小弟弟而鬆開煞車所以車子慢慢前行所滑行的距離)因此從煞車痕開始到車子靜止的總距離約13.8M而我為了閃這位小弟弟煞車痕(單側)已越過雙黃線約1.4M左右車子停住時整台車已在對方車道試問這樣子我的車速大約是在多少呢不好意思我的數學不好看了那麼多還是算不出來
依您所述
您的前段煞車痕長4.1m
空走距離9.7m
所以您最後停止位置距煞車痕起點共13.8m 。
參照61.05.05交通安全會報公佈之汽車煞車距離、行車速度及道路摩擦係數對照表
依照內容記載的數據來看
您的車速應尚未達50km/hr的情況。
但是要確認您的實際車速
那就得取得您當時的車重、車型、煞車系統種類及輪胎輪圈規格等資料、路面新舊與乾燥程度、天氣狀況等
並且實地測試多次以取得平均值
這樣才是比較客觀的數據。
但是
現行的對照表是在民國61年參照美國西北大學研究之「車速測定量規」數據換算出來的。
已經沿用了三十多年
這些年來汽車工業大幅提昇
多數車輛在裝上ABS煞車系統以後甚至會讓煞車距離少了三分之一以上
且現場煞痕會呈點狀
而非普通系統之條狀
這些都是一台車輛的煞車力數據不會相同的情況。
所以您要求得一組正確數值是很難的。
此外
您自稱後面那段無煞痕是因為撞上人後才空走的距離
其實我個人覺得這點已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您當時在筆錄中自稱的原始車速才是重點
再加上當時道路的視距狀況、交通管制設施、路面寬度與車道數、您在多遠之前看見該名小孩、看見以後的防禦措失為何?這些才是決定您是否要負擔事故責任的判斷依據。
因為在您的煞車痕起點之前的一秒鐘
是您的反應時間
這段時間車輛仍依原車速前進
您的警方詢問筆錄中記載的車速會左右您看見對方的實際距離。
再者
如果該路段有法規上面要求必須減速慢行的任何狀況
而您卻未依規定減速的話
那麼您不管車速再慢都還是會有肇事因素。
好難算...只能憑經驗去看因為煞車本身狀況
輪胎
路面狀況
踩煞車踩的多深....有很多因素會影響到你的煞車痕就你講的來看我猜當時速度應該有50左右吧......(因為我今天也跟人家擦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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